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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互联网金融创新集聚区

2019-06-21

 

构建互联网金融创新集聚区

深圳侨报综合 历经2013起步元年,互联网金融正集聚着迅猛发展的强大能量。深圳市日前出台的《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达、互联网资源集聚、金融创新突出的三大优势叠加在一起,进一步激活互联网金融这一当前最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加快构建互联网金融创新集聚区,在金融改革创新中继续担当先锋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意见》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一方面鼓励机构、业态创新,持续丰富现代金融组织体系,一方面鼓励业务、模式创新,集聚优势资源,强强联手、跨界融合,加快构建完善互联网金融政策体系,营造开放、宽容的创新生态环境,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巩固提升深圳的金融创新中心地位。

在推动互联网和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意见》提出促进传统金融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改变传统物理网点的营销模式和服务机制;拓宽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渠道: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中小型商业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类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通过发起设立、并购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准金融机构;借助新一代互联网、移动通信和大数据处理等技术手段,有效拓展资金融通、支付结算和信息中介等业务,加快构建互联网金融功能集聚区。

在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和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商业银行等银行类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展第三方资金托管、质押融资贷款,搭建多层次支付结算平台等;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前海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平台发行新型债券品种。《意见》还提出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与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整合资源优势,结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

根据《意见》,深圳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如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登记,允许企业(除经中国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外)在工商登记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字样。政府还将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落户支持,充分发挥产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产品业务创新、商业模式培育和市场推广,鼓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境内外股权投资机构等机构合作,探索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创投基金等,重点投向初创期、成长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